宁师人师资便字[2020]10号
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,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政策依据
《南京师范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条例》(宁师大〔2018〕104 号,附件1)。
二、申报对象
pp电子登录在编在职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、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工作人员、在籍学生等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成果起止时间
申报奖励的各项成果,须以“南京师范大学”为独立或排名第一单位、并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突出教学、科研、实践等成果。
(二)成果申报方式
1. 独立成果申报
教职工独立完成的成果,由教职工本人申报;
学生独立完成的成果,由学生本人申报(因财务处对已毕业学生无法根据学号兑现奖励,如作者已毕业,须在申报表备注栏填写现用开户行(具体到支行)、银行卡号、开户手机信息,或填写其本人指定代领在读学生学号);
教师合作完成的成果,由排名第一的教师申报;
学生合作完成的成果,由排名第一的学生申报;
师生合作完成的成果,由导师或学生申报(一项成果仅限申报一次,双方商定好申报人);
外校人员以pp电子登录名义申请的科研立项成果,由外校人员申报。
(三)成果报送职能部门
1.教学突出成果
(1)本科教学突出成果
申报人填写《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》(附件2,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),由各单位初审后,于2020年9月10日前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(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:85891847,地点:仙林校区厚生楼304室)。
(2)研究生教学突出成果
申报人填写《申报表》(附件2),由各单位初审后,于2020年9月10日前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(联系人:孙老师,联系电话:85891790,地点:仙林校区笃学楼308室)。
2.科研突出成果
(1)文科科研突出成果
申报人填写《申报表》(附件2),由各单位初审后,于2020年9月10日前集中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(联系人:顾老师,联系电话:85891419,地点:仙林校区厚生楼206室)。
(2)理、工科科研突出成果
申报人填写《申报表》(附件2),由各单位初审后,于2020年9月10日前集中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(联系人:蒋老师,联系电话:85891778,地点:仙林校区厚生楼608室)。
(四)申报表填写、汇总要求和证明材料
为规范成果申报,准确核发奖励,请申报人严格按《南京师范大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填写说明》(附件3)和《南京师范大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级别、代码表》(附件4)填写《申报表》(附件2)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。为做到应奖尽奖,并确保审核准确度,“新增ESI高被引论文”、“SSCI收录论文”、“A﹠HCI 收录论文”、“SCI收录论文”成果奖励请申报人提供pp电子登录科技查新站出具的查引证明(联系人:何老师,地址:仙林校区行健楼208室,电话:85891317)。
各学院、各部门报送材料时,请相关秘书将本单位的申报表合并汇总并做好初审工作,将汇总的电子版《申报表》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(按《申报表》中首列“序号”顺序排列)报送至上述对应审核职能部门。
校机关各部门双肩挑人员的突出成果奖励从其学科所在学院申报。校机关各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突出成果奖励申报,以机关各部门为单位,经初审后由各部门秘书分别报送至相应职能部门。
(五)申报工作要求
突出成果奖励申报,涉及面广、工作量大、要求精准性高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通知到位,避免漏报和错报,漏报的成果补报期原则上只延展一年,逾期不予补报和不予兑现奖励。往年已奖励成果不得重复申报。请各单位安排教学、科研秘书等积极参与,配合人事秘书做好申报工作,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职能部门。
特此通知。
人力资源处
2020年8月31日
附件:
1:南京师范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条例(宁师大〔2018〕104 号)
2: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
3:南京师范大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填写说明
4:南京师范大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级别、代码对应表
各位老师:
请按照学校文件要求于9月4日前将突出成果送到各相关工作秘书处审核,并填写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。具体归口审核人及邮箱地址如下:
本科教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:刘淑兰 sansan7878@163.com
研究生教学(含学位点、研究生工作站等)突出成果奖励申报:
王亚歌 apple210097@126.com
科研突出成果奖励申报:陶琳瑾taolinjin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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